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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兼爱"的缺陷

儒家的“仁爱”主张有差别的爱,由己及人,直至所有人。墨家的“兼爱”主张平等的爱,爱所有人。在一个存在严重不平的社会中,兼爱学说无疑更具吸引力。然而,在我看来,兼爱虽好,却是一种很容易被人利用的学说。

举个例子:如果你接受了兼爱的理论,认为对所有人应该无差别的爱,那么这时某人或某组织告诉你:你必须要揭发亲人的不当言行,因为这可以净化社会,有利于社会中的其他多数人,让这个社会更加美好。“某人或某组织”的逻辑很简单:既然你接受对所有人的爱应该平等,那么你就可以并且应当为了社会中的“大多数人”而牺牲你身边的少数人,即你的亲人。进而,他们可以要求社会上的所有人以同样的逻辑“为了社会上的‘大多数人’而牺牲自己的亲人”。此时谬误出现了:为了这个所谓的“大多数人”,每个人都被牺牲了。

也就是说:一旦你接受应该平等地爱所有人、平等地对待所有人(包括你自己),那你就应该为了多数人的利益而牺牲自己和身边人的利益。而这个最关键的“多数人的利益”,其实是没法定义和衡量的。一旦接受这种理论,最终将变成无条件接受组织首脑的一切指示,因为组织的首脑可以把一切的要求都说成是为了“多数人的利益”。这是什么逻辑?这是黑社会的逻辑。墨子自己心胸坦荡人格高尚,但是他无法保证他的继任者们和他一样。 墨家组织后来越来越像黑社会,这不是偶然,而是必然。

如果要真正地实践兼爱,可行的办法似乎只有:不使用任何暴力,不伤害任何人,不接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对于“多数人利益”的定义和要求。

如果做不到这些,那还是从爱自己、爱亲人直至爱所有人的“仁爱”做起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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